wxL杰 发表于 2017-7-12 18:34:06

江津美天公园王府,本来我们小区在高层顶楼有一个超大的招牌,大家都觉得还挺好,老远就能看到,就能找到方向,特别高大上。无奈昨天有业主就在业主群讲,“美天公园王府”几个大字已经不见,本以为要重新整,今天业主们却发现,变成了一个银行的招牌,叫“富滇银行”。业主们纷纷打物管电话询问,物业经理给出的是不知道,不清楚,说要问开发商。现寻求大家的帮助,这种情况是我们业主小题大做了不?是我们业主没搞清楚状况是不是?如果不是,请相关部门领导重视一下,给我们全体业主一个说法。谢谢!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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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xL杰 发表于 2017-7-13 08:50:13

未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,物业不得擅自利用业主共有的建筑物或附属设施进行经营的行为。
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,利用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,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、业主大会、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,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。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,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。
2007年颁布并实施的《物权法》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、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,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。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,享有权利,承担义务;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。第七十三条,该条款就对“小区公共收益”有了较为清晰的界定:小区公共收益是全体业主共有的,受益的支配需要由全体业主大会决定。物业公司代为管理的情况下,物业公司需要提前制定使用计划,使用后也要公示账目。

wxL杰 发表于 2017-7-13 08:50:50

我们小区就是,物业可以随便乱搞!业主是个屁!

wxL杰 发表于 2017-7-13 08:52:44

小区大门旁开银行,没人管你,你说想在小区楼顶打个广告,可以先协商嘛,业主们都不知情,银行联合物业就把这个事情办了!要不要那么不要脸!

wxL杰 发表于 2017-7-13 08:53:54

有人朋友笑说,也你们小区变银行了哈,还不错撒,住在银行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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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xL杰 发表于 2017-7-13 08:55:36

江津区的领导,不管你们管不管,或者你们只能鞭策一下我们的物业,希望你们给他们点压力,让他们给我们一个说法,一个解释,小区物业总是对我们业主想囊个收拾就囊个收拾,过分了不。

290124454 发表于 2017-7-13 09:03:36

有时候觉得真的很贱,花一辈子的积蓄买套只有几十年产权的房子,还得花钱请一帮物管骑在自己头上作威作福。。。

wxL杰 发表于 2017-7-13 09:04:52

哈哈哈……听你说了我都这样觉得!这个世道真的变了,物业的人难道不是我们业主养她们吗?凭撒子那么不可一世!

qd妮娃娃38 发表于 2017-7-13 09:09:08

强烈要求恢复原样!如果没人管,小区业主坚决不让银行开业!

qusr22172143 发表于 2017-7-13 09:11:54

你们发在这里有什么用?没几个人看,这论坛不是官方的。向重庆市政府反映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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